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江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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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江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日前,中环协发布关于征集《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纲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组织开展60个左右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制定了《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